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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印度尼西亚,货物经过香港,办理未加工证明
发布时间:2024-05-11

一、如何申请经过香港出口印度尼西亚FORM E做未加工证明

货物经过香港转运,就做香港中检公司出具的未加工证明,经过香港转运的,进国人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中转确认书或未再加工证明:

1、对于在香港或澳门中转的非集装箱运输货物,以及中转期间非因预检验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

2、中转期间进行预检验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

3、对于中转期间未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或者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


二、申请原产地证FORM E未加工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提供FORM E正本原件或者扫描件、商业发票、提单


三、未加工证明需要办理多少份

同一批次的中转出境货物只能电领一份《未再加工证明》。同一份原产地证据文件项下货物分批出境的,可根据需要申请多份《未再加工证明》,货物总数量不得超过原产地证文件所列的数量


近年来,香港与印度尼西亚的贸易联系日益密切。而对干印度尼西亚进口商而言,在进口某些未加工的原材料时,需要提供未加工证明以减免进口关税。这时,经过香港出口再到印度尼西亚的方式就显得尤为方便。供货商将货物从中国出口到香港,并在香港出具FORM E未加工证明。因为香港与印度尼西亚有着紧密的经贸关系,所以在货物准备进口印度尼西亚时,需要提供香港出具的FORM E未加工证明即可获得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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