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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36号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以下简称“取消备案”),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取消备案后相关的业务办理要求。


取消备案后,新企业如何办理原产地业务?

新增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在“互联网+海关”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维护企业基本信息后,无需海关审核,提交并同步成功后,即可进行原产地证书申请、产品预审等相关操作。原产地证书申请、产品预审等流程和要求不变。

“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企业备案”和“单一窗口”的“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关闭。企业基本信息、产品预审、核查互动、代理信息维护等业务模块分别整合到“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证书签发”和“单一窗口”的“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内。


第1次维护企业基本信息要怎么操作?

登录“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或“单一窗口”的“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直接进入“企业基本信息维护”,如果申请人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系统已经进行海关备案,系统会自动调用“企业资质”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手动录入;如果申请人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系统尚未进行海关备案,则需手工录入基本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刷新页面,当页面“同步状态”展示为“同步成功”即可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相关业务。如果同步状态展示为“同步失败”,可以刷新后重新点击提交发送。


企业所需维护的基本信息和原来企业备案的一样吗?

企业所需维护的基本信息由原来企业备案的23项精简到12项包括:

企业中文名称、企业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工商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企业性质、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企业所属机关、是否生产型企业、申领模式等。

企业无需在基本信息模块再上传公章、中英文印章等电子附件。

需要注意的是,自助打印模块的申报员和印章等的上传和授权操作维持不变。


原来已经备案的企业信息发生了变更,要如何操作?

通过“企业基本信息维护”菜单进行操作。如果申请人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系统已经进行海关备案,可点击“同步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信息”功能键同步企业信息,无需再人工录入。同步后的企业信息可以修改。


变更字段不包含“企业所属机关”的,修改相关信息内容后点击提交,海关不再进行审核,当页面“同步状态”为“同步成功”后即完成基本信息变更。如果企业变更信息为“企业所属机关”,则需海关确认后方能完成数据同步。


如果申请人的产品预审作业未完成,含“企业所属机关”的变更操作会同步失败,需完成产品预审作业才能进行同步操作;同步状态为“同步中”时,不可发起产品预审、委托人维护代理企业信息等操作。




发布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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