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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到印度怎么办理APTA产地证

什么是APTA产地证:

APTA(Asia-Paific Trade Agreement是《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简称亚太产地证,或FORM B产地证。目前可以签发《亚大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即度、孟加拉、蒙古国共五个国家。《亚大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是1975年在泰国首都曼谷订立,并于1976年6月17日正式生效,我国在2001年5月23日起正式成为曼协定的成员国,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曼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规定。成员国之间以专用的原产地证来确定是否对原产于成员的进口货物给予关税优惠待遇。我国指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全国各地的海关签发《亚大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06年9月1日开始签发


出口印度,客户要求申办APTA产地证,该如何办理?

客户要求APTA产地证,那么就是需要办理亚太FORM B产地证,贵司要到当地海关/贸促会出具,企业要是自行办理需要先进行注册备案后才可以办理。如没有备案可以直接找代理办理即可


代办出口印度APTA产地证流程:

1、添加我司联系方式

2、填制好格式

3、确认好草件

4、发送审核签发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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