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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又叫做“香港中检未再加工证明”,简称“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non-manipulation,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指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直属下的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中检公司)来颁布签发;未再加工证明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用于货物出口因经香港停靠或转运而证明所出口的货物没有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的重要凭证。


香港未加工证明办理指南寄所需的资料:

1、准备资料:提单、发票、箱单、原产地证扫描件就可以

2、可以前往香港办理或者提交资料给我们帮您办理也是可以的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也分为2种:

一种是直接加盖未加工证明印章在原产地证书上面的,如:中韩FTA原产地证、东盟原产地证FORM E、中国 -智利自贸区FF(FORM F)、中国----秘鲁产地证(FORM R)等有设置直运规则的优惠原产地证书上

另外一种是独立的未再加工证明,这种未再加工证明是香港中检公司出具的,提供所需资料,便可申请独立性的未再在加工证明;

未在加工证明的英文全称为:“THIS IS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KONG”。 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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