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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科威特箱单使馆认证

更新时间:2024-07-05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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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产地证大使馆认证盖章需注意的地方: A:产地证中第l栏与第11栏的公司名称必须相符,CI上公司名称与所盖公司也需相符。 B:产地证中第6-10栏的内容如有错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出单。 C:香港有特殊要求:产地证第1栏,不管是代理公司还是香港公司!都需要填公司名以及地址;唛头以及品名不能出现不能翻译的英文或是公司LOGO. D:产地证签发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E:收货人要有详细公司名及地址; F:产地证第8栏,要求打四位,但根据信用证客户要求打六位、八位、十位等双数也可以。


不予认证的规定: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事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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