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8926702481

香港未加工证明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4-11-28 15:3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8926702481
联系人:杨紫强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香港未加工证明叫做Certificateof Non-Manipulation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CERTIFYTHAT THEGOODS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PROCESSING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KONG"

香港中检公司受理申请后,应认真审核“未再加工证明申请单”和有关转口文件是否与有关各地商检机构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及有关出口文件内容一致。经审核无误,符合要求,签发“未再加工证明”,即香港中检公司在有关各地商检机构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格式A第四栏内加签“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其间未进行任何加工”之英文字样(THISISTO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UBJECT TO ANY PROCESSING「未再加工证明」应于货物离港前两个工作天,送交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签证服务部。


香港未加工证明如何办理及需要资料:

1、直接在原产地证正本上面盖未加工证明章;

2、不用原产地证正本,直接让香港中检出具文字性的未加工证明;

需要资料:提单、发票、箱单、原产地证(做盖章形式就提供,做说明形式的不需要)


中转地海关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是企业可在目的地享受相应自贸协定优惠税率的必备要件之一。目前国际运输的主要中转地如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关针对国际转口货物均有未再加工证明的签发机制。



联系方式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27号615房C0182
  • 邮编:51062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业务经理:杨紫强
  • 手机:18926702481
  • 微信:18218046386
  • QQ:1528819608
  • Email:1528819608@qq.com